全县城乡居民朋友们:
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大会提出了“全面建设信仰坚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全县广大干群既是创建的受益者,更是创建的主力军,要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召,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日常做起,自觉遵守践行市民文明10条,争做文明市民,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一是人人学习,争做《阜宁市民文明10条》宣传员。《阜宁市民文明10条》是落细落小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重要举措,广大居民应认真学习、广泛宣传,让“红灯不能闯,交规要遵守;车辆不乱停,摆放要整齐;广告不乱贴,发布要规范;垃圾不乱扔,投放要分类;杂物不乱堆,楼道要整洁;养狗不扰民,污物要清理;烟头不落地,环境要爱护;排队不加塞,办事要有序;用餐不剩菜,消费要节俭;言语不粗俗,谈吐要文雅”这10条“阜宁规矩”,人人知晓、个个理解,使之成为广大居民的共同行为规范。
二是处处践行,争做《阜宁市民文明10条》示范员。学习是前提,践行是根本。广大居民要认真对照《阜宁市民文明10条》要求,从一言一行细微之处做起,从自身家庭做起,自觉摒弃不文明习惯、抵制不文明陋习,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自身的文明举止带动更多的身边人遵守《阜宁市民文明10条》。党员干部、教师学生、团员青年和广大志愿者要以倡导文明行为为重点,积极参与文明劝导、家园整治、帮扶关爱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让文明之花绽放阜宁大地。
三是时时监督,争做《阜宁市民文明10条》督查员。全县广大居民要把创文当成“自家事”,不仅自己要带头争做文明人,还要敢于监督身边人,带动一群人,共同遵守《阜宁市民文明10条》。广大居民可通过阜宁发布APP“文明实践-拍陋习”、阜宁县网络发言人公共服务平台、阜宁人大微信公众号“代表云家”“啄木鸟监督”,上传“不文明现象随手拍”照片、视频,我们将督促相关镇区(街道、社区)、单位认真整改,确保您反映的问题件件有交办、事事有落实。
文明新阜宁,生活更美好。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争当践行文明先行者,争当革除陋习带头人,争当良好风尚引领员,为我县今年高质量高水平创成全国文明城市、奋力描绘“阜明水秀、物阜民宁”现代化崭新画卷再立新功!
阜宁县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阜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阜宁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