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1202,邮政编码:224400,办公电话:0515-87238101。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按照县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领导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增强信息发布,做到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可以公开的主动公开,社会关心的重点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高信息化水平,持续助力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发布和答复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了政务公开管理制度,具体明确了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政务公开的方式、保密审查、监督与评议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更新政府网站内容,全年在阜宁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本单位政务政府信息公示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按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办事服务事项等信息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6 | 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目前我委已根据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提高信息更新效率,争取在更多的平台进行相关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