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阜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uni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阜宁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17楼,邮编:224400,电话:0515—87238816)。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按时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密切关注,加大统计数据发布解读力度,强化决策执行公开,推进统计重点领域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将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细化责任分工,为确保主动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并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高质量开展网上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每季度经济公开数据、经济情况分析和《阜宁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统计公开信息。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接收申请,综合科专人负责提供数据,数据公开前需经多道审核把关,保证答复及时、规范、有效。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全部办结,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的要求,强化监督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明确责任,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省、市、县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梳理更新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4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单位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4 | 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主动公开数量方面:我局当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偏少。下一步需要针对性地挖掘公开信息,调整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统一部署,推进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处理水平方面:信息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需要进一步加强全局信息公开意识,培养多梯队专业人员,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在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