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阜宁县各种惠民政策的顺利实施,全县把发展经济、提高居民收入作为首要任务,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稳中有升,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一、居民增收基本情况
(一)收入水平稳步提高
根据住户调查资料显示:上半年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80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43元,同比增长9.0%,增幅列全市第二。其中: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884元,同比增长9.8%,增幅列全市第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24元,同比增长8.5%,增幅列全市第三。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增幅最快的是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增幅次之,财产净收入相较以前明显放缓,经营性收入增长最慢。增长贡献率最高的仍然是工资性收入和经营净收入(见下表)。
2016年上半年阜宁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构成情况 | |||||
|
|
|
|
|
|
| 总量(元) | 增幅(%) | 上年同期 | 增量(元) | 增长贡献率(%) |
人均可支配收入 | 10180 | 9 | 9337 | 843 | 100.0 |
一、工资性收入 | 5676 | 9.5 | 5182 | 494 | 58.6 |
二、经营净收入 | 2426 | 8.1 | 2244 | 182 | 21.6 |
三、财产净收入 | 334 | 8.4 | 308 | 26 | 3.1 |
四、转移净收入 | 1751 | 9.2 | 1603 | 148 | 17.5 |
1、工资性收入增长最快。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676元,增长9.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58.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7373元,增长8.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4063元,增长10.2%。
2、经营净收入增长最慢。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426元,增长8.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8%,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21.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536元,增长7.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612元,增长9.1%。
3、财产净收入较慢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34元,增长8.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3.3%,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3.1%。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73元,增长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15元,增长9.6%。
4、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751元,增长9.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7.2%,对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17.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442元,增长8.9%;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093元,增长9.6%。
(二)各等分组差距进一步缩小
上半年,我县全体居民低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中等收入组、中等偏上收入组及高收入组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038元、6832元、9822元、13852元、20034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分别为16.6%、10.5%、11.3%、7.4%、3.2%。低收入组、中等偏下收入组、中等收入组的增幅高于平均增幅,中低收入人口增收步伐加快。
(三)居民收入中位数增速略低于平均水平
上半年,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为9436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47元,增长8.6%。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低于平均数744元,同比增幅低于平均数增幅0.4百分点。
(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上半年,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居民1.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增收步伐超过城镇居民。
二、2016年居民收入全年展望
从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城乡居民收入增幅趋势(见下图)来看,2015年一季度以来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呈减少态势,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幅已经接近近几年最低点。
今年宏观经济依旧呈下行趋势,全县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转型换档期,经济运行中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企业经营困难增大、效益下降。目前,仍然没有太多好转的趋势,预计2016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将很有可能依然在9%左右,仍在低谷徘徊。
三、实现居民收入增长的制约因素
1、经济大环境影响居民增收。随着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的放缓,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部分实体企业产能过剩、进入转型升级阶段,居民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小企业发展等都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些因素都将对城乡居民增收有较大影响。
2、工资性收入增长后劲不足。经济进入新常态阶段后,伴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劳动密集型企业吸纳劳动力能力下降,而且小微企业对于用工成本的承受能力减弱,工资水平持续快速增长的难度较大。今年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8.8%,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同比增长11.1%,增幅较上年同期回落0.8个百分点。
3、居民收入的结构不尽合理。从全体居民收入结构看,今年上半年,占比最小的是财产净收入,占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的3.3%;从增长贡献率看,增长贡献率最小的也是财产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增长贡献率的3.1%。财产净收入增长难题亟待破解。
四、实现收入增长的途径及对策
1、加快供给侧改革,保证工资收入稳定增长
我县人均工资性收入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55.8%,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可以起到定心丸的作用。例如现在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我县的全民创业政策都对工资性收入增长作了很大的贡献。如果政府再能通过政策制定,让没有享受政策优惠的人尽快的享受政策优惠,将能更好的促进收入的快速增长。
2、鼓励创业和就业,实施积极的扶持政策
把促进就业作为增加居民收入的最根本举措,着力发挥其在居民增收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以产业优化带动就业结构改善。把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效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作为就业岗位开发的着力点,加快发展养老、健康服务、旅游等新兴服务业,完善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优化有机结合的长效机制。二是完善支持就业政策体系。构建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在就业岗前培训、技能深造与职业介绍、劳动保障等多个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认真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三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制度,除我县现有的全民创业政策外,重点做好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等人群的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创业能力。
3、突出重点和难点,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
拓宽居民投资渠道,提高财产性收入在居民收入中的比重。一是鼓励个人投资。扶持投资服务机构和理财机构发展,鼓励居民逐步从存款保值向投资生财转变,增加财产性收入。发展房屋租赁市场,建立有序可持续的房屋租赁体系。二是拓宽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等多种形式,参与医疗、教育、文化、养老、体育设施建设和经营性公立机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