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公兴、硕集社区管委会,县各委、办、局,县各直属单位:
《2016年度阜宁县政务信息考核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执行。
特此通知。
阜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0 日
2016年度阜宁县政务信息考核管理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对政务信息提出的新要求,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实现全县信息报送工作保位次、登台阶,更好发挥政务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工作指导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作用,结合我县政务信息工作现状,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级政务信息直报点。(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范围
经县政府办转报省、市有关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
三、评分方式
政务信息被市采用的,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对阜宁实际积分计算;被省直接采用的,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对阜宁积分的4倍计算。
四、考核办法
(一)信息工作年度目标考核依据各相关单位不同情况划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单位每月上报条数不得少于10条,全年积分指标60分;B类单位每月上报条数不得少于6条。全年积分指标40分;C类单位每月上报条数不得少于4条,全年积分指标30分。各单位独立投稿并被采用的,积分全部归本单位所有;县政府办策划选题,各单位提供原始初稿,县政府办相关科室加工成稿并被采用的,分别按30%和70%计入相关单位和政府办相关科室年度积分。
(二)对在年度内出现紧急信息(包括县政府办约稿)迟报、瞒报、漏报、错报,影响政府工作决策和处置、造成工作被动的镇区(街道、社区)、部门(单位),政务信息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镇区(街道、社区)、部门(单位)分管信息工作的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政务信息考核按年度进行,即从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各单位按照政务信息所得积分进行奖励,每分25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镇区(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信息工作,并配备政治素质高、综合文字能力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本单位政务信息员;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政务信息工作,督促本单位政务信息员认真、积极报送政务信息,并充分调动其他干部参与报送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二)明确责任。县政府办各位科长,各镇区(街道、社区)、有关部门办公室主任是政务信息收集、报送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报送政务信息,不折不扣完成本单位的政务信息报送任务。
(三)统一渠道。各考核单位报送信息统一报送至县政府办信息督查科,电子邮箱:fnxx302@163.com,联系电话:87238999。(市政务信息直报点同时直报市政府办。)
(四)保证质量。政务信息质量要在“快、准、新、精、深”上下功夫,政务信息报送要做到“及时、全面、准确”。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反映情况;要发扬艰苦奋斗精神,深入基层一线,充分发掘本地、本部门的特色信息;要保持昂扬向上状态,及时完成信息报送任务,为全县信息工作再登新台阶作出新贡献。
附件:县级政务信息直报点名单
附件
县级政务信息直报点名单
A类单位: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县项目办、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农委、县林渔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阜宁地税局、人行阜宁支行、阜宁开发区、益林镇、阜城街道
B类单位:县物价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委、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办、县金融办、澳洋工业园、沟墩镇、东沟镇、新沟镇
C类单位:县粮食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开发局、县农机局、县审计局、县城管局、阜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公共资源交易办、县供销总社、金沙湖街道、现代服务业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陈良镇、三灶镇、陈集镇、板湖镇、羊寨镇、芦蒲镇、古河镇、罗桥镇、吴滩街道、公兴社区、硕集社区